本科生招生与培养
新闻通知
关于组织2009级本科毕业生重考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3-11 浏览量:
关于组织2009级本科毕业生重考的通知
为使2009级学生能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学校“应届毕业生重考管理办法”( 师教文[2007]134号 )文件的有关精神,教务处将于4月22日~5月5日期间组织毕业前不及格课程的重考(含缓考)工作,请各部(院、系)认真核对2009级毕业生成绩,审定毕业生重考资格并组织报名。
工作安排:
1. 凡符合重考条件的学生于3月11日~4月3日到学院1616办理相关手续,过期不予办理,后果自负。
2. 考生于4月17日前到学院1616领取《重考准考证》,并按时参加考试;
3. 学院专业课考试时间为4月18日—26日,公共课及数学课考试需等教务处和数学学院统一安排。
学院本科教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