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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通知
转发关于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辅修课程修读费缴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11-11      浏览量:

依据《best365官方网站登录入口辅修 / 双学士学位管理办法》[师教文 [2008] 6号]的规定,为确保辅修教学工作的顺利实施,加强对辅修教学、修读、考核、成绩记载、成绩认定等方面的管理,现将本学期辅修缴费工作的安排通知如下。

一、缴费对象

本学期选修辅修课程的各年级修读辅修(双学位)专业的在校生和往届继续选修辅修(双学位)专业的毕业生。

二、缴费标准

辅修专业采取交费修读的方式,收费标准为:

辅修专业 收费标准(元/学分)
汉语言文学、历史学、哲学、思想政治教育、社会工作、
教育学、学前教育、公共事业管理-教、法学
80
国际经济与贸易、人力资源管理、公共事业管理-管、心理学 100
数学与应用数学、统计学、化学、天文学 130
英语、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教育技术学 150

交费金额 = 学期辅修选课学分数X收费标准。

三、缴费安排

1、交费时间:2013年11月11日~2013年12月27日;

2、确认交费金额:

在校生:前往辅修部(院、系)本科教务办公室领取《辅修修读费用缴费通知书》;核对应交金额是否与通知书所列金额一致。

往届生:携带经教务处和辅修院系批准的“旁听课程申请表”,前往辅修部(院、系)本科教务办公室开具“学生收费通知单”。

3、交费方式:

(1)、在校生网上交费:

A、确认本人与校园卡绑定的中国银行卡内余额不少于应交纳的辅修课程修读费用;

B、登录“校园一卡通网上自主服务平台”(/index.html)。选择“辅修交费”,在“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辅修学费”下完成本学期辅修费的交费,在“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往学期欠费”下完成以往学期欠交辅修费的交费。

(2)、往届生财经处交费:

持“学生收费通知单”到财经处(玫瑰园2号院205室)交费,财经处收费时间:周一~周四 8:00~11:00 14:00~16:00,交费后将“学生收费通知单”分送辅修部(院、系)本科教务办公室和教务处(主楼A区101室)。

四、重要提示

1.修读辅修专业并已选修辅修课程的同学,应在学期内完成交纳辅修课程修读费用。

2.未按时完成辅修修读费用交纳、或未获批准延期交费的学生,对未交费课程的成绩不予认定;并将中止其辅修专业的修读资格,对未交费用将继续收缴。

3.如《辅修修读费用缴费通知书》上所列辅修课程与实际选修辅修课程不相符,请先到教务处(主楼A区101室)修正后再完成交费。

联系人:戚培德 58807991

附件一:《辅修修读费用缴费通知书》(发往辅修院系) 

附件二:辅修选课明细表(发往辅修院系)

附件三:辅修缴费统计表(发往辅修院系)

 

教务处

2013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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