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2015级学生:
依据《best365官方网站登录入口本科生实践与创新学分认定程序及实施办法》(附件1),现进行第二次学分认定(毕业前最后一次认定)。请先核实第一次认定结果(附件2),如学分已达到毕业要求,不需要进行本次认定,如学分不足,请务必提交材料。
请各班班长于3月12日(下周二)17:30之前将认定材料统一提交,其中,认定“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学分的材料提交至学院分团委办公室(京师大厦9410),认定“科研训练与创新创业”学分的材料提交至本科教务办公室(后主楼1616)。
联系电话:
“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学分 58802891
“科研训练与创新创业”学分 588068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