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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通告
【答辩】2021春季学期博士答辩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15      浏览量:

  1、学位信息采集

  (1)申请条件:已完成本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习和自选课程、实践任务、学术活动、国际化等考核合格,发表论文达到经管学院及学位分会关于申请答辩的相关要求,完成预答辩,经导师同意,可申请学位。

  (2)学位信息采集:4月5日24点前,完成系统申请:“研究生管理系统”→ “研究生学位”→“提交学位申请”。学位信息是学位备案的必要内容,必须完整填写、保存并提交(注:研究生管理系统用户名为学号、初始密码为8位出生日期,若不能登录,请电话咨询58807820)。系统申请前要确认“研究生管理系统”→ “培养结果”→ “毕业成绩单审核”在已通过状态。

  (3)登记科研成果:登陆“研究生管理系统”→登记科研成果,填写、保存并提交在校期间公开发表论文等信息。

  2、论文检测

  检测需在导师同意基础上进行。

  申请人于4月19日24点前,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 “论文检测”,填写信息并上传论文,文件命名为bs_姓名_学号,按学校要求进行论文检测。

  申请人在上传前确认好最终版本,提交后将不得更改。每人仅限检测一次,检测通过,可进入下一环节。检测标准将执行教务部、学位分会及经管学院的相关规定。

  检测通过,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查看并下载打印简洁检测报告。

  3、学术论文发表

  根据链接,填写文章发表情况,链接地址后续通知。

  4、论文评审

  申请人将论文送审审批表、检测报告(简洁版)及论文送交导师审阅,经导师审定并在《论文送审审批表》中签署同意送审意见后,方可送审。

  请于4月22日,将导师签字同意的论文送审审批表,交至1616办公室。同时领取论文封皮12张、学位审批材料封皮(黄白绿)3份。

  毕业生登记表,需要到分党委领取1份。

  4月25日24点前,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提交电子版论文以备送审,具体送审模式,请查阅教务部博士学位申请指南和硕士学位申请指南,送审论文电子版应与检测版一致。

  5、论文答辩

  (1)提交答辩申请:学位论文通过评审后,登陆“研究生管理系统” →“提交答辩申请”,录入、保存并提交相关信息后,在“学院审核”状态下,再下载已生成的《答辩申请表》,在“我的申请与下载”一栏下载《答辩情况表》。填写研究生登记表,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点击研究生学籍 →信息采集,按照填写说明填写相关信息,注意各项信息务必尽量填写完整准确,至少填写两名紧急联系人,填写完成后可生成研究生登记表,将此表下载后打印3份并手写签字;

  (2)答辩材料:

  根据学位审批材料封皮(黄白绿)第一页的材料顺序,自行准备研究生登记表、科研成果登记表、论文检测结果简洁版、论文自评表、评议书、论文答辩申请表等。于答辩前5个工作日,将材料准备齐全交至1616办公室。等候一步步审批,并做答辩信息公示。

       毕业生登记表,完成相应的填写,交到分党委。

  硕博连读生资料较复杂,请细读材料顺序。

  答辩时间初定为2020年5月下旬-6月8日,具体时间与导师商定落实。

      提前了解答辩过程的组织流程以及对记录秘书的指导内容。

  6、答辩后

  (1)应对照评阅、答辩专家意见、分会专家建议,在导师指导下认真修改论文,提高学位论文质量,杜绝避而不改的现象发生,被认定为风险论文的,应高度重视修改工作。

  (2)论文定稿后,登录系统-上传学位论文。同时,登录学校图书馆网站,在“学位论文提交系统”中再次提交论文,提交后应收到图书馆邮件。论文电子版与纸质版应一致。如未完成此工作,将不能在“离校系统”中正常审核通过。

  (3)提交2本纸质版论文到后主楼1616。注意第一页需要本人和导师手签名。

  

  备注:

  1、请查阅教务部有关本学期学位工作安排,详读学生版博士学位申请指南。

  2、学院学位阶段相关要求见学院官网。

 

办公电话:588050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