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博士答辩时间安排
截止时间 |
事项 |
3月10日 |
确认毕业成绩单审核通过 |
3月31日 |
本批次全体博士生提交学位申请 |
4月10日 |
提交检测论文、审核科研成果 |
4月19日 |
全体博士生提交送审论文 |
6月7日 |
完成学位论文答辩 |
6月9日 |
提交《学位审批材料》 |
二、说明
1、毕业成绩单审核
3月10日,登录系统确认“毕业成绩单审核”在已通过状态,否则不能进行学位申请。
2、提交学位申请
3月 31日,登录系统完成“提交学位申请”。(注:学位系统用户名为学号、初始密码为8位出生日期,若不能登录,请电话咨询58807820)。
3、登记科研成果
登录系统完成“登记科研成果”,完整填写各项信息、保存并提交,此为论文送审的条件之一。
4、论文检测
检测需在导师同意基础上进行。4月10日,登录系统 “论文检测”,填写信息并上传论文,文件命名为bs_姓名_学号,按学校要求进行论文检测。
申请人在上传前确认好最终版本,提交后不得更改。每人仅限检测一次(检测标准执行学位分会及经管学院的相关规定)。
5、论文送审
申请人将论文送审审批表、检测报告(简洁版)送交导师审阅,导师审定并在《论文送审审批表》中签署意见。
将导师签字同意的论文送审审批表上传到系统,纸质版交至1616办公室,同时领取论文封皮10张、学位审批材料封皮(黄白绿)3份、毕业生登记表1份、培养计划、中期考核、预答辩等资料。
4月19日,登录系统提交论文以备送审。送审论文截止至5月19日前,但不能保证在答辩截止日前返回评阅意见。5月20日开始,不再受理送审。
6、论文答辩
(1)提交答辩申请
学位论文通过送审后,登录系统“提交答辩申请”。6月7日,完成答辩,具体答辩时间与导师协商确定。
(2)答辩材料
答辩前5个工作日,根据《学位审批材料》封皮(黄白绿)目录顺序,自行准备研究生登记表(核对已有信息,签名即可)、科研成果登记表、论文检测结果简洁版、论文自评表、评议书、论文答辩申请表、学位论文答辩记录表、答辩委员决议、毕业生登记表等材料送至1616办公室审核,并领取盖章的“答辩表决票”。
校外专家和校内院外专家,请填写劳务信息采集表:https://docs.qq.com/form/page/DUldOS1RzYnVNZkdq?_w_tencentdocx_form=1
7、答辩后
(1)6月9日,提交完整的《学位审批材料》3份(除成绩单、分会学位建议、毕业与学位审批表)和2本纸质版论文(论文原创声明页本人和导师要手签名)。
(2)应对照评审、答辩专家意见、分会专家建议,在导师指导下认真修改论文,提高学位论文质量,杜绝避而不改的现象发生,被认定为风险论文的,应高度重视修改工作。
(3)论文定稿后,登录系统-上传学位论文。同时,登录学校图书馆网站,在“学位论文提交系统”中再次提交论文,提交后应收到图书馆邮件。论文电子版与印刷版应一致。如未完成此工作,将不能在“离校系统”中正常审核通过。
备注(详读):
1、教务部本学期学位工作安排通知和博士学位申请指南,详见研究生管理系统。
2、学院学位阶段相关要求等见学院官网(http:/yjsjx/pyjh/inde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