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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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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8年北京地区高校大学生优秀创业团队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5-03     浏览量: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北京市关于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要求,深入实施《北京高校高质量就业创业计划》,按照北京市教委有关工作要求,现将2018年北京地区高校大学生创业优秀团队评选工作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一)北京地区普通高校全日制在校大学生、2016年及2017年毕业生(包括高职生、本科生和研究生,不含定向生和委培生)作为工商注册法人或项目负责人组建的创业企业或创业团队(以下简称“创业团队”)。

(二)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评选项目申报分为已工商注册组和未工商注册组。

1.已工商注册组。申报项目在2018年4月21日前已经完成工商登记注册手续。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企业法人在评选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未工商注册组。申报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或服务模式。在2018年4月21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

(三)以团队为单位申报。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成员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各团队的申报项目,须为本团队经营或策划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申报。

(四)已获“北京地区高校大学生优秀创业团队”称号的团队不再申报。往年已参评但项目内容无实质进展的不再申报。

二、申报条件

(一)符合北京市“政治中心”、“文化中心”、“科技创新中心”、“国际交往中心”功能定位和产业引导政策。

(二)运行状况良好,有较好的市场前景,且无法律及经济纠纷,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

(三)创业团队的创新意识、市场开拓能力、团队合作能力较好。

(四)对大学生创业具有典型示范作用,特别是对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具有引领推动作用。

(五)参加过省市级以上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并获奖的可优先申报。

(六)创业团队注册地址及经营地址在京津冀辖区内。

(七)申报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一经发现,取消评选资格。

三、评选流程

2018年,北京地区高校大学生优秀创业团队评选活动只举办一期。此次申报及评选分为六个阶段:

第一阶段(4月23日至5月31日):网上申报。创业团队通过北京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网址:www.bjbys.net.cn)首页中的“北京高校大学生创新创业服务平台”进行注册申报,申报学生需认真阅读附件一“网上申报说明”进行填报与操作。同时将“附件二:申报项目信息表”发送至human@bnu.edu.cn。申报截止日期为2018年5月31日

第二阶段(4月23日至6月8日):高校初评。学校将按照市教委要求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并上报相关评审结果。通过高校审核和初评的创业团队方具备参与下一阶段评选的资格。

第三阶段(6月中下旬):专家复评。市教委组织专家对高校初评确认的创业团队进行网上评审,确定现场答辩入围创业团队名单。

第四阶段(6月下旬):现场答辩。市教委组织专家对入围团队现场答辩情况进行现场评审,确定获奖名单。计划评选出优秀创业团队150个(其中,一等奖30个,二等奖50个,三等奖70个)。

第五阶段(7月初):网上公示。对评选结果进行网上公示。

四、支持方式

(一)颁发荣誉证书。2018年评选出的优秀创业团队将获得由北京市教委颁发的荣誉证书。

(二)场地支持。对于有创业场地需求的优秀创业团队,市教委将结合评审情况,并经相关程序(另行通知),优先限期免场租入驻北京高校大学生创业园市级园(理工园、软件园、良乡园)及高校分园。

(四)孵化服务。获奖团队可享受市教委“一街三园多点”大学生创业园孵化体系提供的创业培训、投融资、财税、人力资源、导师辅导等一系列孵化服务。

(五)资金支持。

(六)宣传推广。市教委将通过编写典型案例集、制作宣传片、开展成果展示、组织交流学习活动等形式,对优秀创业团队进行持续宣传,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氛围。

五、工作要求

(一)优秀创业团队评选工作是市教委支持大学生创业的重要举措,各高校要给予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广泛动员,严格评审,鼓励和支持大学生创业团队参加评选。

(二)市教委在5月下旬、6月中旬对参评创业团队开展4期“大学生创业训练营”专业培训,每期5天。各高校推荐参评创业团队免费参加,每支团队限报2人,额满为止。

六、联系人

联系人:胡曼         联系电话:588093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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